根据《德化县委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支持优化用工环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委办〔2022〕78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对规上工业生产性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当年减员率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国调查失业5.1%,按该企业当年1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10万元(关联企业合并计算)。经审核,拟向福建省德化龙峰陶瓷有限公司等109家企业拨付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资金125.75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资金。